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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网上仲裁规则》09年5月1日起实施

2009年4月29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副秘书长王承杰在贸仲办公所在地北京高斓大厦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欣然宣布,《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网上仲裁规则》将于2009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贸仲自2009年5月1日起即可为当事人提供快捷高效的网上仲裁服务!
随着互联网的日益普及、国内外有关电子商务及电子签名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日益健全,以互联网为依托的电子商务近年来获得了巨大的发展。为适应当事人以快捷方式解决电子商务等纠纷的需要,贸仲充分利用其网上解决域名争议的经验,针对电子商务纠纷及其他经济贸易争议,适时制定了《网上仲裁规则》。《规则》原则上适用于所有的契约性或者非契约性的经济贸易等争议。在现阶段,《规则》可主要适用于解决电子商务争议;《规则》与我国已经颁布实施的与电子商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密切衔接,充分保证了网上仲裁与我国法律体系的兼容性;根据现有法律规定的现状、互联网络的普及程度以及网络用户对网络技术和网络工具的掌握程度,《规则》采取网上和网下相结合的方式,以网上通讯方式为主,以常规通讯方式为辅,现实与虚拟兼顾;在体例上,《规则》在“普通程序”之外根据案件争议金额大小分别规定了“简易程序”和“快速程序”,以真正适应在网上快速解决经济纠纷的需要。
贸仲自2001年起在国内外率先采用网上争议解决的方式,为网络域名及通用网址等争议提供快捷高效的网上争议解决服务。截止2008年底,贸仲网上争议解决中心已受理并审结各类争议1000多件,积累了丰富的网上争议解决的经验。
可以相信,《贸仲网上仲裁规则》的生效实施,必会进一步促进我国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从而为我国网络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